中药饮片采购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1、医院采购中药饮片,必须验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对于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要验证注册证书并将复印件存档。
2、中药饮片供应单位的确定,须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审核批准。并且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每年对公司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公司资质、饮片质量、价格、服务质量、差错率,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供应单位和供应方案。
3、中药饮片采购计划由库房保管员按需制定,药剂科主任审查,分管院长审批。每个品种、每次计划量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用量,特殊品种可适当增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
第三条 药品管理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治的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药品质量,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
第四条 国家发展现代药和传统药,充分发挥其在预防、医疗和保健中的作用。
国家保护野生药材资源和中药品种,鼓励培育道地中药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