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案平反,最应该感谢的人到底是谁
感谢谁都不应该感谢杨金柱吧,跳梁小丑一个。
在最高法院指定山东省高院对聂树斌案异地复查后,杨金柱看到这是又一个扩大自己名声的绝好时机,随即组建了一个由20名著名刑辩律师组成的聂案律师团,以及100人的聂案律师观察团,在博客中公布了两团的具体人员名单,自诩为律师团团长,当山东高院表示此案只能限定两名代理人后,杨金柱通过新浪博客发文“大度”表示主动退出代理人竞争,“让位”给刘博今和陈光武;几天后聂家最终选定陈光武和李树亭两位律师作为其代理人,而这下杨金柱又不干了,李树亭的“空降”使杨金柱感到不可思议,连续多次公开发文谴责聂家“抛弃刘博今律师,不讲一点社会最基本的道义”,聂母张焕枝不得已站出来发布“特别声明:此案只聘请了陈光武、李树亭两名律师。聂家没有授权委托律师团或其他任何律师,如有其他自称聂家律师的,与聂家无关。”这份声明再次清楚表明了拒绝杨金柱再参与该案的态度。
其实这个事情再简单不过了:山东高院根据刑诉法的规定明确代理人最高两人,聂母张焕枝作为家属,选择了其信赖的陈光武和李树亭两人,自此就与杨金柱无半毛钱的关系,然而让聂家人想不到的是,眼看代理聂树斌案这只煮熟的鸭子无缘无故的飞了,气急败坏的杨金柱终于暴露出丑陋的真实面目:杨金柱在没有征得聂家人同意的情况下,无视聂树斌案受害人康家的隐私、不顾其之前与陈光武律师签订的对案卷材料负有保密责任的合同,通过其博客陆续将聂案的18本案卷材料全部公之于众!其后果就是长沙市律师协会随即向杨金柱所在的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发了案件交办通知书,要求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调查核实杨金柱律师将“聂树斌案件”的相关卷宗材料在网络上发布等违规行为。
其实,这已然不是杨金柱第一次做出毫无底线的行为,为了炒作,在杨金柱那里就没有不被公开的秘密和隐私:之前杨金柱在准备代理贵阳黎庆洪案时,就曾将其拟为黎庆洪案申诉收取200万费用的文章晒在网上,让黎庆洪及其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曝露无疑。此外,诸如聂树斌案中出尔反尔的事情杨金柱也是信手拈来:在著名的李庄案中,杨金柱草拟了“关于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对《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作出司法解释的律师意见书”在全国范围内征求万名律师签名,以自己的律师饭碗作抵押,宣称若一个月后,没有1万名律师签名支持,他将终身退出律师界,这个举动让法律界人士瞠目结舌。未满一个月,湖南省律协给杨金柱所在的通程律师事务所发函,责成杨金柱立即停止公开征求签名行为,杨金柱当晚就停止了签名活动,却对兑现“签名不到万人即退出律师界”的诺言只字不提,打脸的行为简直数不胜数。
杨金柱经常标榜自己是典型的“湖南骡子”,“湖南骡子就爱测试,我也要测试自己一下。”这是杨金柱说过的话。“测试”是湖南人常用的词语,有“触探底线”之意。殊不知,杨金柱那些诋毁同行、不讲诚信、以虚假宣传往自己脸上贴金等等行为,是在不断挑战行业甚至法律的底线,这样的“测试”,不过是在娱乐自己,供人哄笑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