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及其委员会颁布实施的七部教育法是什么
狭义的教育法,是特指国家最高权利机关制订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即教育法律,在我国它专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最高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全国人大制订教育法律有:
①1980年《中华人民***和国学位条例》
②1986年《中华人民***和国义务教育法》
③1993年《中华人民***和国教师法》
④1996年《中华人民***和国职业教育法》
⑤1995年《中华人民***和国教育法》
⑥1998年《中华人民***和国高等教育法》
⑦2002年《中华人民***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和国学位条例》,颁布时间1980-02-12,生效时间1981-01-01
为了促进我国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促进各门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凡是拥护中国***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公民,都可以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
《中华人民***和国义务教育法》,发布日期1986年4月12日,实施日期1986年7月1日
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和国教师法》,修订时间1993年10月31日,施行时间1994年1月1日
这部法律的基本精神就是用法律来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加强教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优化和提高。
《中华人民***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时间1996年5月15日,施行时间1996年9月1日
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教育法和劳动法,制定的法规。
《中华人民***和国教育法》,发布时间1995年3月18日,施行时间1995年9月1日
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是依法治教的根本大法。《教育法》的颁布是关系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一件大事,对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促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制度,维护教育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加速教育法制建设,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保障。《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教育工作进入全面依法治教的新阶段,对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以及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中华人民***和国高等教育法》,修订时间1998年8月29日,施行时间1999年1月1日
是为了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的法规。
《中华人民***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时间2002年12月28日,实施时间2003年9月1日。
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