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护理的分级依据是
法律分析
护理工作采用分级护理,分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一级护理适用对象用于病情重或较大手术后病情不稳定的病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护理比较繁琐。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一级护理: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2、病情不稳定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3、手术后或者治疗时期需要严格卧床的病人;4、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患者。一级护理用粉红色标记,表示重点护理,但不派专人守护。对绝大多数重危病人来说,这就算是高等级的护理。按规定,对一级护理的病人,护士每隔1小时巡视1次,既了解病情和治疗情况,又帮助饮食起居。根据病情需要帮助病人更换体位。
法律依据
《护士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护士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执行医嘱,观察病人的身心状态,对病人进行科学的护理。遇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在场时,护士应当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
第二十二条 护士有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进行康复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