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属于隐瞒行程

属于隐瞒行程如下:

故意隐瞒病情、密切接触史、与疫情防控相关行程的人,严重干扰了防疫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造成的严重后果不同是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的,这样的情况都是属于瞒报行程。

隐瞒真实行程及病情不报涉嫌犯罪,但如果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安全的,依法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安全罪定罪。

在现实生活当中,一般情况下都不需要对于自己的行踪进行报告,但是现在是属于新型肺炎的高发时期,所以必须要对自己的行动进行准确真实的汇报,如果隐瞒的话,对于普通的老百姓会造成非常大的危害,所以此时可能构成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条依照本法的规定负有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第六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者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未及时组织救治、采取控制措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2、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

3、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4、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5、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