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当事人之间基于经济活动签订合同时,一般来说违约金条款都是必备条款,作为制约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会之间是可以约定违约的一方向守约的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的
法律分析
当事人之间基于经济活动签订合同时,一般来说违约金条款都是必备条款,作为制约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会之间是可以约定违约的一方向守约的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的,但是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超过违约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守约一方当事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如果是合同的当事人之间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30%的,一般都会被认定为属于过分高于损失,那么任何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适当减少。违约金约定过高为导致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无效,但是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如果涉及到诉讼的,人民法院将按照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标准以及违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综合考量后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