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禁摩令和限小令的利弊

所谓的“禁摩令”、“限小令”,就是指禁止摩托车和小排量汽车上路的规定。此规定一经作出便引起了社会许多议论。其中,许多民众质疑:这些规定是依据什么法律作出的?既然摩托车和小排量汽车作为一种交通工具没有被禁止销售,为什么又要禁止人们驾驶它们上路呢?百姓对此事议论纷纷。

根据现行《道路交通管理法》的规定,摩托车是有权挂牌照上路行驶的,而不给摩托车上牌照则明显违反了该法的相关规定。此外,国家对机动车辆实行登记制度,只要车辆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准予登记的各项条件,有关部门就应依法为之办理登记手续。法律为最高准则,权威性是最高的,地方性法规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相违背,否则无效。车管部门如果不给摩托车和小排量汽车发牌照,那就是行政不作为,是胡乱作为,是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如果处罚上路的摩托车和小排量汽车,那就是滥用权力,同样也是违法行为。

我国近10年来的紧急飞速发展,但我国整体国民经济水平还是偏低。小排量汽车是多数民众能够负担得起的私人交通工具,摩托车至今还是多数贫困城市地区的主要交通工具。此时两道“令旨”一下,民众的利益便受到了损伤。我们并不是说民众利益重于国家、社会利益。但是,当国家颁布某些规定之前,是否应多方面考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忽视人们的客观需求,不能仅仅靠行政权威,用强制命令来规定人们只能这样不能那样。“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指示时刻提醒公仆们∶在制度设计时,应体恤人性,顾虑现实,恪守客观。当然,能够做到双赢更是好。既然民众对这两道禁令有诸多意见,其弊处可以归类为以下几点:

第一、城市禁摩限小,严重限制了农村与城市的交流,打乱了城市的生活节奏,客观上对我国城市化现代化建设,乃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有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我国贫困农村数量还是不少,而农村的重要交通工具便是摩托车或者他们能负担得起的小排量汽车。一旦禁止这两种工具,农村和城市交流的交通工具就变得很有限,本就交通不发达的农村又何谈发展?

第二、禁摩限小对相关产业链影响较大,间接影响不容忽视。摩托车工业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钢铁、塑料、电子、油品等行业的发展。基于保护环境和经济水平的原因,民众对于小排量汽车的需求也相对较大。禁摩限小之后,不但影响了这些行业的发展,也是相关从业者失业,加大了我国就业压力,得不偿失。

第三、不利于我国实现建设节约型和谐社会的目标。在油价不断上涨、高油价时代即将来临的今天,购车者在购车前必然会考虑油耗因素。摩托车和小排量汽车与轿车相比,有省油、便捷等节约的优点。调查显示,不少有识人士干脆重新购置摩托车,或重新骑起自己“放弃”的摩托车。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最新的调查表明∶超过八成摩托车主认为摩托车必不可少或比较重要,普遍认为禁摩对工作和生活影响很大或影响较大,其中,“谋生类”车主的反映更加强烈。摩托车和小排量汽车基本上是中低收入者使用。在城市道路资源紧缺的情况下,公***政策严重倾向于汽车,这意味着首先牺牲的是中下层弱势的权益。

其实,“禁摩令”和“限小令”的制定还是基于现实社会环境的不秩序。随着经济水平的上升,国民握在手里的钱越来越多,改善自己的生活水平自然是合情合理。但是基于我国人口数量多,且城市建设尚不完善,车辆多与道路窄成了一大社会问题。像北京、广州等大城市,没到上下班高峰期都能堵上一堵,更何况高峰期?此间,也出现了许多摩托车与轿车相撞等交通事故。再撞上环境污染这一世界问题,“禁摩令”和“限小令”因运而生。那么,这两道“令旨”是否就全然无利处呢?让我们来分析一下:

首先,“禁摩”和“限小”总体而言有利于交通秩序的改善,因为对于一些人多车多的大城市,如果允许摩托车在主干道与汽车混合行驶,势必影响车流的速度,导致交通秩序的混乱。禁令后,车流速度肯定会提高,交通必然更加顺畅、安全。

其次,摩托车相关事故降低,民众安全得到保障。限摩以来相关事故降低7成死伤减 3/4。以广州市为例,去年因摩托车造成的交通事故1600多宗,伤人1060多人,造成死亡206人,约占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四分之一。此外,飞车抢夺案件是广大市民受害最多、普遍关注的问题。2000年至今,深圳摩托车飞车抢劫的有2万多宗,14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亿多元。

毋庸讳言,各地禁摩、限小令存在缺乏法律依据和推行理由。禁摩放轿,并非城市交通发展的最佳模式,不但加大环境污染,在高油价时代,加剧了能源消耗和市民出行成本,而且也难以保障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建设节约型社会、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要求。但是纵观社会大局,想要马上取消禁摩令和限小令也是不现实的。由于禁令的实行所得到的优点是大家有目***睹的。但是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什么也做不了呢?个人认为,有关管理部门应该出台相关交通法规管理协调引导,而不是限制交通工具。摩托车的行驶安全问题,并不是摩托车本身造成的,而是驾驶人员、路况等多种因素造成的,难道我们能因为刀能伤人就限制或禁止生产刀具吗?这种禁摩行为无疑是因噎废食。同样的,我们能够因为小排量汽车动力小、速度慢、排污量大等理由就无视其技术改良后所带来的巨大益处吗?我们更应该做的,是想想如何改良技术,使小排量汽车能够成为一种环保节约型汽车。

城市不仅仅是大车主的,更是广大摩托车族和小车族的,是广大人民的。为了城市形象就要把摩托车和小车斩尽杀绝,这是不公平的,更不是尊重民意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