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真得烂到这种地步了么?
不是法律烂,而是我们普通的人不懂法,没有依照相关的法律制度做。比如说你上面说的,法律是讲证据的,而你没有小诊所对你伤害的证据,那卫生局怎么受理?又凭什么处理对方?尤其是对方有医疗执照。
这并不是责怪谁,而是我们大多数百姓没有维权意识,购物不打收据,吃饭不要发票,在小诊所看病也没有留有他们医生的处方和处置单,等到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却有理没处说,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事已至此,即使轻生也不能解决问题,更不能让黑诊所消失,只能 让亲人痛苦。第一要先治病,留得青山在,就会有办法。治好病好好生活,并接受教训,要相信,对方如果不按法规给人看病,自有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