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超期未抵扣,如何开具红字发票冲抵超期发票?
增值税--超期未抵扣,如何开具红字发票冲抵超期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第三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关缴款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若这张发票属于逾期未认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第一条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稽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规定,客观原因包括如下型别: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资讯系统、网路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资料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登出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可按照本公告附件《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逾期抵扣手续。
若您的这张发票属于已认证但未按期申报抵扣的情况,请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档案规定执行。
增值税发票超过180天未抵扣能开具红字吗超过180天,如果购买方经过认证但未抵扣的,可以由购买方发起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如果购买方未经过认证的,双方都不能申请开具红字发票。
根据2016年47号文,增值税发票超过180天未抵扣是不是可以开具红字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对照该规定,可以得出对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在规定期限内认证和申报,而对不需抵扣进项税额的,可不办理认证,也就是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抵扣进项税的,即使是超过180天没有认证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19号)规定。
增值税发票超期无法抵扣怎么办?增值税进项税额因为超期而无法抵扣,如是购货方的责任,那只能将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加到该批购进货物的成本里去,,供货方也应及时核对应收账款往来账,以防延误。
增值税专用发票过抵扣期未抵扣还能开红字冲回吗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认证期未认证的,不得再认证抵扣,也不能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的,开具红字发票没有时间限制,认证而没有抵扣的,也可以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抵扣联发票丢失可以开红字发票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或冲红,其主要区别在于,发票作废只能在发票开具的当月进行,如果当月因其他原因进行过开票系统的抄报税操作,已开具的发票也无法作废。
(一)发票作废
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二)发票冲红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可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增值税发票超过180天,对方未认证未抵扣,我能到税务局开具未抵扣证明,办理红冲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档案的规定,超过90天认证期限未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取得《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也就无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2009年之后,认证期限由90天延长到了180天。
增值税发票过期未抵扣怎么办进项税额计入成本。
购货方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超期的账务如何处理把税额转入相关资产成本
例如是固定资产的
取得增值税发票,发票已出账,而抵扣联未抵扣的,如何出账?只能是价税合计计入存货采购成本,
如果贵公司发票出账时,会计分录(正常出账)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或应付账款)
认证通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或者超过180日内没有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的,其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账务处理
1、红字冲销原会计分录。
2、根据专用发票价税合计金额,重新编制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或应付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