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印小天在长城跳舞还踩上墙砖!律师分析翻车原因,你怎么看?

有网友爆料称,偶遇男演员印小天带团队,在河北金山岭长城拍摄跳舞视频,期间有部分时间是站在长城城墙边缘跳舞。

印小天的社交账号上,也发布了一系列相关视频。印小天致歉称:“给大家做错误示范了,在此向大家说声对不起!”

据了解,事情发生金山岭长城的工作人员回应称:印小天来到金山岭长城沙岭口西方台,长城保护员在距离西方台200多米的西域楼巡查时发现有人在西方台拍视频。

事发后,景区在官方微博回应称,印小天是自己带团队买票进入景区,事先未进行任何沟通,站在长城城墙跳舞是不允许的,巡视员发现其在城墙上跳舞后,随即制止。

演员、网红为了拍出好看的画面,有时候往往“剑走偏锋”。就在今年7月3日,部分网友质疑@机智的党妹 在遭受过日军屠杀的旅顺,选择在旅顺博物馆门口,穿着受日本影响的服装,欢快地跳着与日本文化有关的宅舞,实在不妥。相关视频已于7月3日删除,并发布道歉。

前有女网红枉顾历史文化拍摄争议视频,如今又有男演员无视文物保护跳舞跳得起劲,如此屡屡“翻车”,除了道德批评外,他们是否违法了呢?对游客开放的文物景区该如何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目前我国法律中对破坏景区(例如在长城上穿奇装异服、刻字等)有哪些处罚措施?

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凡律师表示,河北金山岭长城作为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受到法律保护。“踩上长城跳舞不仅有悖于道德、文明,更违反了法律法规。”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徐晓东律师指出,“已开发区域的长城地面可以行走,但长城城墙是禁止攀爬的,会涉嫌损坏城墙等文物,并造成自身安全风险。”

徐晓东律师强调,上了“旅游黑名单”的游客,有关部门和机构、可以根据职责权限在征信系统中记录,采取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参加团队旅游、乘坐航班等惩戒措施。

徐晓东律师补充道,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第六十六条规定,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尚不严重的,由公安机关或者文物所在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王凡律师认为,艺人网红通过蹭景区热点吸引粉丝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其行为必须符合道德与法律。“道德是最低限度的法律,从小我们就被教育要爱护公物,更不用说是文物。”王凡律师表示,在文物景区着奇装异服、站在长城墙上跳舞扰乱旅游秩序、破坏文物为道德所不容,也显然违反了前述《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于文物的保护相关规定。明星艺人在享有丰富社会资源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要承担相应的社会义务,比如应以身作则,成为社会公众的榜样,传递社会正能量。

“文物承载民族智慧,是历史文化的传承,要加强文物的保护和利用,让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发扬光大,这就要求文物景区应当对广大游客开放、进行合理利用,但同时必须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对此,王凡律师建议,首先要做到有效保护,制定切实可行、符合实际的法律法规并严格实施,为文物保护提供法律支撑;其次要做到合理利用,对于不可移动的文物、馆藏文物、考古发掘文物等区别利用,对于不可移动文物可呼吁社会志愿者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把握好保护与利用的“度”是关键。

徐晓东律师认为,“对于刻划、涂污、故意损坏等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既要将文物保护法严格执行到位,也要深入普法,让更多的人知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