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民主与法治?

理解民主与法治:民主与法治相辅相成,不可分割。

法治若不以民主为实质和灵魂,若不是对人民群众的全部社会权利与责任予以落实和保障,就难免成为少数人的特权,难免沦落为人治主义的强力工具。民主若不以法治为根本形式,通过系统的程序和规则落实为法制,民主就只能停留在愿望中。

民主与法治相分离的结果,往往要么是演变成无序化的动乱,要么是倒退回僵化的专制。民主与法治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与基本内容,是实现中国梦的双翼。民主为法治奠定基础,法治为民主提供保障,这也正是现代民主法治所追求的目标。

法治将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为民主创造可操作的、稳定的运行和发展空间,为民主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以民主机制形成的法律制度,更能体现公***利益的导向,使法治为保障人权、自由及促进人们的幸福生活服务。

2021年3月5日,《中华人民***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

社会主义民主的内涵:

社会主义民主是来说让人民当家作主,保障人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使每个人都得到全面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以马克思主义民主观为指导的。包括:人民主权原则,即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劳动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议行合一原则,它要求保证社会和国家重大事务决定权由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的最高权力机关掌握;保障公民权利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等。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包括:无产阶级专政;民主集中制的政权组织形式;无产阶级的政党制度以及其他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