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垂钓法律怎么处理
没有法律处理,处理的不是法律,只是某些部门某些城市的规定。如果,非要法律处理,可以拒绝罚款和赔偿,要求对方起诉。碰上景区这种管理严格的,罚款五十、一百的,可以要求对方起诉,法院判决。电鱼、炸鱼、药鱼等等破坏国家资源严重的,不仅水利部门管理,其他部门也会管理。
法律分析
每年国家都会规定三个月左右的全国大范围内的禁渔期,还有长江流域十年的禁渔期,禁渔是禁止生产性的捕捞,并没有禁止休闲娱乐性的钓鱼,国家允许的娱乐性钓鱼要求是:一人一竿,一线一钩。虽然说允许钓鱼,但是以下的几种钓鱼方式,是在禁渔期间禁止的钓鱼方式:1、锚鱼行为。锚鱼不是钓鱼,是国家禁止的,不管是不是在禁渔期内,都是被禁止的行为。2、海竿阵,串钩,翻板钩等。一般使用海竿钓鱼的都是使用多根鱼竿的,这样违背了一人一竿的规定,所以在禁渔期间是不允许的。串钩,翻板钩,都是使用一线多钩的,违背了一线一钩的规定。3、路亚钓法。路亚钓法一般使用的假饵上面有1个或2个三爪钩子,超出了规定的一线一钩的规定,所以这种钓法在禁渔期间是不允许的。4、台钓双钩。现在很多人玩的手竿钓法,基本都是台钓双钩这样钓的,按理说这样是应该允许才对的,但是不知制定这个规定的人有没有玩过钓鱼,直接把台钓双钩都不允许了,不知以后会不会修正规定,反正现在还不行。5、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体进行钓鱼。这种钓法超出了一般的休闲娱乐性钓鱼,不被允许。6、不能使用一些禁止的活体鱼饵进行钓鱼。7、不能拿钓获的鱼进行销售。休闲娱乐性钓鱼所得的鱼获不能出售,否则算是生产经营性质的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和国渔业法》 第四十一条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