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院判决,子女没有义务赡养父母。中国人有权干涉吗?

外国法院判决,子女没有义务赡养父母。中国人有权干涉吗?

有权干涉的前提是:1.案件发生在中国。2.当事人有中国国籍并长期居住在中国。3.子女在国外但他们的父母生活在国内。如果所有当事人都在国外我们无权干涉。

法律,外国法院判决A需要扶养B,和中国法院判决,B有义务赡养C。那么A有义务赡养C吗?

赡养不存在推理:

1、只要当事人(A)属于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的赡养义务人(对C而言)之一的,就有赡养的义务;

2、如果不符合该条规定的,就不属于家庭赡养义务人之一,就不需要对其尽赡养义务;这与A和B,以及B和C之间的扶养、赡养义务无关。

《中华人民***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法律,外国法院判决A有义务扶养B,和中国法院判决,B有义务赡养C有矛盾和关系吗?

意思一样,没有矛盾,用词不同而已。

佛祖都没说过,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所以子女没义务赡养父母。一外国法官说的,老人是不是要不到赡养费了

佛祖是没有说过子女有衣服赡养父母,但是法律有规律赡养父母的条文。

一、《中华人民***和国宪法》

第四十九条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二、《中华人民***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七条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三、《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四、《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该条是遗弃罪的具体规定。

五、关于抚养费。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请问子女赡养父母有义务可有权利?

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

认为子女没有义务赡养父母,错在哪里!

没有责任心

一个外国法官说,子女没有义务扶(赡)养父母,但是应当扶(赡)养父母。这是什么意思啊?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 但是在人道主义上要去赡养

外国法院有权禁止,生活困难的子女,赡养父母吗,这种做法违法吗?

不违法,

对于外国法院释出的禁止子女赡养父母的禁令,国内法院有权认定其无效吗?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