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犯罪怎么处理

依据《刑法》规定,14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和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等情形, 12岁下犯罪的,不承担刑事责任。同时,上述处置均应从轻处罚。

《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建议,在承认少年负刑事责任的年龄这一概念的法律制度中,该年龄的起点不应规定得太低,应考虑到情绪和心智成熟的实际情况,更多地应努力提供帮助少年重获社会新生的半监禁式办法,如重返社会训练所、教养院、日间训练中心及其他这类适当的安排办法。

我国当前,缺少的恰恰就是对“无责犯罪儿童”进行矫治,大多单纯的让监护人监管。而在法律体系较为成熟的其他国家,都有一套完备的社会矫治体系,并辅有人性化的矫治措施。所以,儿童犯罪的处理,应重在矫正,而不应太过注重处罚。

家长应该做到的行为有:

第一步:带领孩子主动自首,如实交代罪行。自首,即在孩子犯罪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前,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自首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从轻量刑情节之一,直接关系到量刑是否从轻的问题。因此,自首是避免东窗事发、减轻刑罚的最好途径。

当然,不是自己主动投案,而是已经被采取了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也成立自首,对于所供述的罪行仍然可以考虑从轻处罚。

第二步:收集并保留有利证据。如果你的孩子是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被迫走上犯罪道路,或者是初犯、偶犯,或者自己与整个犯罪活动没有密切联系,那就请一定帮助孩子收集保留好能够证明相关情况的证据,并及时提供给公安机关,这些证据就是你保护孩子最有力的工具。

第三步:立功赎罪,争取从宽处罚。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受外界因素影响,若能够及时抓住立功赎罪的机会,则有可能减轻甚至免除处罚。如果是犯罪分子重大立功表现又有自首情节的,甚至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所以,明白如何助孩子立功赎罪,非常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