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无偿赠送给子女有新规定

法律分析:父母与子女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为赠与书办理公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父母将房屋交付子女。1.办理赠与公证;2.办理新房产证;3.签订赠与合同;4.尽量防止在子女一方名下;5.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