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本质来源是什么?
法律就是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包括宪法、法律(就狭义而言)、法令、行政法规(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条例、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法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所以,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并将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法”拉丁文jus,法文droit,德文Recht,俄文право,都兼有“公平”、“正义”的含义。从“法”的词源看,虽都喻意公平和正义,但在阶级社会里,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公平、正义观,法所体现的,只能是不同统治阶级的公平、正义观。
关于法律的定义有很多学说,但这些学说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法是有前提的、法从属于某个前提;另一类法律本身是绝对的,是没有前提的限制的。
一类观点认为法律的前提是自然法,另一类的观点法是绝对理性,源于上帝的意志。
本人认为:法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法从属于社会秩序,社会秩序是法存在和发生的前提。社会秩序分为既定的社会秩序和理想的社会秩序两类。作为工具的法,对给定社会秩序而言是对秩序的描述、强化和发现,对理想社会秩序而言,法是一种创建。立法时必须考虑立法的目的,立法对既有社会秩序的影响。
具体来说:
世界上,可以有不自由的秩序,但绝对不存在没有秩序的自由。要自由就要有秩序。个体需要自由,群体需要秩序。保护秩序就是保护了自由,维护了秩序就是维护了自由。自由是什么?自由是天赋人权。换句话说,天赋人权只有在秩序中才能实现,没有了秩序也就无所谓天赋人权。
为什么要法律?因为有人为了自己的天赋人权常常破坏秩序而危害他人的天赋人权。秩序要求人们按照秩序的规则行使自己的天赋人权,法律要强制人按照规则行使权利。法律存在于群体生活中,为了维护群体生活的秩序而诞生的,因此法律是维护秩序的一种工具。
更深一个层面要讨论的问题是秩序?什么是秩序?为什么要秩序?如何形成秩序?什么样的秩序是善的秩序?什么样的秩序是恶的秩序?我们要建立什么样的秩序?要维护什么样的秩序?就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我们需要一个平等为基础的秩序,还是要一个以绝对不平等为基础的社会秩序?这不是法律能够解决的问题。
功利层面上,法律必须低于秩序。法律是被强化的秩序,但是法律不是秩序的全部内涵。社会生活全部法律化就意味着社会的僵化。
当我们谈法、法治和法制的时候,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时,首先要明确什么是法。求仁得仁。关于法的不同定义意味着法在社会生活中的不同的地位。法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意味着法服务于社会,而非凌驾于社会秩序至上的绝对东西,法服务于人的自由,而不能凌驾于人的自由之上。法是人们实现自由的一个工具和路径,而非唯一的工具和路径。我们需要法律,但法律不能神圣化,更不能教条化。
当我们谈法制和法治时,首先要明确我们要创建或维护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秩序,对人的行为进行什么样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