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他人的身份证去工作,会不会触范法律?

1、使用他人身份证去工作,会不会触犯法律?首先明白什么叫法律,严格意义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指定的法律规范。

2、首先,《中华人民***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已由中华人民***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 2003年6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用他人的身份证去工作已经违反了该法的第十七条 的规定。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

第十八条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从上列条文看出“冒用他人的身份证去工作”触犯了《居民身份证法》属于冒用他人身份证,违犯法律,应当受到治安处罚,但尚未达到犯罪。如果伪造、变造身份证则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