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两年以上受法律保护吗?

警方的说法是错误的。

因为我国《婚姻法》已摒弃了关于事实婚姻的规定,也不承认同居关系,以履行婚姻登记为衡量夫妻关系合法与否的准则。

因此,你妈跟他的前任男友虽然在一起生活了十年,但由于没有履行婚姻登记手续,可以随时分手,无需也没有什么法律责任需要承担。他前任男友天天来闹,已经影响了你妈的正常生活,向公安机关报警是正确的。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也就不存在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问题。可参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如下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

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间男方和女方可以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