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律师收费标准

律师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1、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收费标准: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上浮不限。

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诉讼(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

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9%;

50万元至l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8%;

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7%;

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4%-6%;

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3%-5%;

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4%;

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3%。

涉外案件:涉外(含涉港、澳、台)案件的收费标准,原则上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如果涉及到多语种法律服务的,可以按上述标准的2至4倍收费。

2、法律咨询及代书收费标准:

每小时不低于30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代书法律事务文书;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500元-1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按所涉财产标的额的0.5%-1%收费,但最低不得低于500元。

综上所述,律师收费是指律师在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时向委托人收取的一切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