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岁女儿的录音有法律效应吗?

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通则》

12条、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其民事活动

因此,对于10周岁以下的孩子,鉴于其年龄和智力的发展程度,对事物没有认知能力。

其语言表达的内容,很难能得到法律的认可。

当事人如果想实现维权目的,应当设法搜集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