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法律不外乎人情”?

“法律不外乎人情”这句话通俗的说,就是法律一般不会超出人类社会的情感之外,即基本符合社会的伦理道德、人的思想感情。也就是说,法律富含人性化。这里的“人情”,是追求公平与正义的人情,是给予慈悲或宽恕的人情。这两个条件比法律本身,还要珍贵。

法律是维护国家稳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最强有力的武器,也是捍卫人民群众权利和利益的工具,也是统治者统治被统治者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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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该是冷酷的法律,人情也不该是酱缸般的人情。多数的人情,称其为道理;多数的道理,称其为法律条文。

西方有“陪审团”制度,其实就是在实践“不外乎人情”的理念。在信仰上,有没有正义观念,有没有人文关怀,这比有没有法律更重要。如果没有正义观念,面对恶质行为不能有效制止,就会产生信仰暴力,产生权贵垄断。如果没有人文关怀,就会变成以暴易暴的恶性循环,造成民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