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承租权是什么?

房屋承租权是什么?

房屋租赁权是指出租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收益,并由承租人支付租金。是一种常见的房地产交易方式。根据房屋用途的不同,可划分为居住建筑和非居住建筑;根据住房产权的性质,可以划分为公***住房和私人住房;根据房屋的租期长短,可将其划分为非定期租约与定期租约;根据双方的国籍,可以将其划分为国内和国外两类。

在法律上,房屋的租赁权高于产权。这一点反映在“买卖不能打破租赁”的原则上,使得承租人和非特定的第三人都享有承租权。《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内所有权的变更并不影响其效力。《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将房屋产权转让给他人的,由承租人按照原协议继续执行。二是对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利的确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在出售前,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向承租人发出书面通知,承租人有权按同样的条件优先购买。”这些条款保障了房屋的承租人的权益。

房屋承租权的转让:是指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转移到第三人的名下,而第三人则代替原来的承租人,继续履行自己的租约。房屋出租权利互换是指在出租期间,承租人将自己所租的房子和第三人所租的房子进行互换,并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互换。关于房屋租赁权利的转让和转让,律师应向当事人提出,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应当取得租赁人的书面许可。律师应当合理地向委托人提出,凡有以下情况的房屋,不得再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