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机关如何 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众所周知,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是否得到提升,关键是看案件能否得到有效预防,看发生的案件能否得到及时破获。各类违法犯罪案件是影响群众安全感最直接的因素,如果一个地方发案率居高不下、发的案件破不了,群众就会感到不安全,就不会有安全感。作为肩负着打击犯罪职能的公安机关,提高群众的安全感最基本的就是要从提高打击效能着手,坚持以打开路,进一步明确打击重点,丰富打击手段,实现以打击增强防控效果。按照什么突出就打什么、什么案件高发就打什么的思路,准确把握案件三高,持续保持对八类重点案件、涉黑涉恶案件的打击力度,提升打击效果,体现高压震慑。在强化影响群众生命安全的重大案件的侦破力度的基础上,重点关注日常的多发性侵财案件,力争尽早破案,使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有效维护,把人民群众的损失降到最低,有效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加强重点地区和场所的清理整治,形成良好治安秩序。围绕市级挂账的重点地区,本着群众反映什么治安问题最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治安问题,扎扎实实地把公安机关保平安、保稳定的职责落到实处,确保一方平安、维护一方稳定。依靠属地党委政府,充分发挥派出所职能,强化指导,逐点攻坚,定责任、定时限、定措施,分步骤、有计划的加强清整,全力净化辖区治安环境。整合刑侦、治安、内保、属地派出所等多警种力量,坚持综合分析、统一协调、整体联动,固化多警钟、多部门捆绑作战机制。积极会同工商、城管、交通等部门,进行全面梳理,找准重点部位和重点问题,有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开展整治行动,加大清理整治力度,有效净化秩序环境。以行业场所容易隐匿、滋生的涉黄、涉赌、涉黑等突出治安问题、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特别是对洗浴、迪厅、美容美发场所,按照严查、严管、严打的工作思路,加大检查力度,开展针对性打击整治,实行重点时段常态管控机制,保持持续性严打严整态势,坚决防止形成领导重视、舆论关注、群众关心的治安焦点问题,集中打击隐匿期间的违法犯罪活动,达到抓获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取缔一批藏污纳垢场所,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三)提升社区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刑事发案大幅下降。以社区警务工作站为依托,不断增强社区民警组织宣传、指导防范的能力和水平,充分整合保安员、巡防队员、居委会干部、巡逻志愿者等社区人防力量,佩戴红袖标集中开展社区巡逻,治安防范等工作,增强人防的密度。在强调人防是基础、物防是保障、技防是发展的同时,针对不同的防范对象合理采取最具实效的防范措施。对新建的小区配备楼宇对讲、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在老旧小区加紧物技防设施的改造,创造条件落实技防,在重点防范部位全部落实自动联网报警的技防措施,在单位院落、居民小区中积极推广智能化技防措施。通过不断推进社区封闭工作,把科技防范工作的重点放在案件多发区域、多发时段上,放在预防常见性、多发性犯罪上,构建内外结合、互联互防、整体联动的社区治安防控网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犯罪,提升社区安全的防范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四)加大矛盾纠纷化解,从源头上消除对群众安全感的影响。不安定因素和各类矛盾纠纷是引发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突发性事件的主要诱因,公安机关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配合主责部门开展入户宣传,严格落实“化解矛盾”责任,抓早抓小,源头治理矛盾纠纷,实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大力推进“民调进所”工作模式,协调乡镇、司法等基层力量,推行实施治安纠纷内外协调、联合调解机制,与治安调解相衔接,形成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对辖区内的发案情况、矛盾纠纷、不安定因素、重点稳控对象等情况要发现得了、掌握得住、汇报及时,杜绝不安定因素引发案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把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减少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因素。

(五)加大巡逻警力的投入,切实提升街面见警率。为了使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人民警察就在自己身边,震慑犯罪,公安机关要针对警情“三高”,合理调整巡逻警力部署,在重点地段、重要部位和人员聚集的复杂场所,最大限度的把警力摆在街面,实行步巡与车巡结合、便衣守候与武装巡逻结合、专业巡逻队与义务巡逻队结合,囤警于街面,开展联合武装巡逻,一旦有警情便于迅速做出反应,实现警令统一、快速反应、各部门和各警种的整体联动。发挥出巡逻民警全天候一线作战的优势,从看到的可疑人、听到的敏感事、预判到的倾向和苗头,形成的突发和紧急情况为重点,掌握街面发生的各种信息,能够做到及时发现、果断判明、迅速上报,与社区民警的信息形成整体信息网,直接为防范控制和打击破案服务,进一步提升巡控效能。做到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提高群众见警率,加大巡逻频率和力度,震慑违法犯罪,有效预防和制止街头案件的发生,形成对现行违法犯罪的实时控制,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

(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队伍整体形象。对公安机关来讲,当前影响社会和谐、影响警民关系的最主要因素就是执法不规范。公安机关掌握着大量的刑事、行政执法权,能否做到公平正义,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信任度。因此,公安机关必须要通过长期规范执法,建立起群众对公安机关、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度。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坚定“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打牢全警公正廉洁执法的思想基础。通过公布投拆电话、召开群众座谈会、聘请执法监督员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民警执法行为的监督,增加执法透明度。大力推进公安部执法细则和市局执法大纲专项学习培训活动,加强对民警执法语言、执法动作等实用性执法知识的培训,针对执法理念、执法方式、执法水平的各个方面,从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采取强制措施等各办案环节统一进行规范,使每个执法环节都纳入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形成固定模式,便于民警实际操作,切实做到言行文明、举止得当,有效提升规范执法的能力,打牢全警公正廉洁执法的能力基础。最大限度避免信访投诉的发生,提升队伍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