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拖欠工资如何赔偿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