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上的违约金怎么算
有时候因为一时的周转不灵,可能会向别人借钱,借钱的时候一般要签订借款合同,签订之后,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借款人要按照约定的时间偿还借款,不还的话就会构成违约,那么借款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呢?下面小编就对这个问题作出解答。
一、借款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
借款合同违约金的计算为:
1、合同约定了违约金的按照约定;
2、合同对违约金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确的损失的金额就是违约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
3、损失不好计算,可以按照违约方所得到的利益作为违约金的数额来进行计算。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借款合同的利息不能超过多少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从该内容里我们可以了解到借款合同的违约金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的,但这是在合同有约定的情况下,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按照违约造成的损失来计算。
以上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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