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洲市沾化区人民政府冻结微信零钱是什么意思

法律解析:

1、滨州市公安局附化分局交警大队二中队。地址:沾化区大高镇政府西邻(205国道510KM 100M处)。电话:2274942。2、滨州市公安局附化分局交警大队交管科。地址:滨州市沾化区富国路562号。电话:0543-7324035。3、滨州市公安局附化分局交警大队三中队。地址:新海路S320线196KM处(附属管理所庭院东楼)。电话:7359310。4、滨州市公安局附化分局交警大队四中队。地址:312省道106公里800米(泊头镇政府驻地)。电话:13954382902。5、滨州市公安局附化分局交警大队五中队。地址:沾化区下洼镇老政府院内。电话:2274951。6、滨州市公安局沾化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一中队。地址:315省道48公里 200米处(利国乡政府东临)。电话:2274934。7、滨州市公安局附化分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处。地址:附着北新海路省道320线195KM处。电话:2274960。8、205国道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地址:205国道507公里 700米处。电话:2274939。9、滨州市公安局附属分局315省道治安服务站。地址:315省道(永馆路)48公里200米处(利国乡政府东临)。电话:2274934。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行政强制措施只会冻结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一般不会冻结微信钱包里的钱。如果微信钱包内的资金属于与案件有关的款项的,或者存在其它法律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