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在逃20年以上不追究法律刑事责任,合理吗?
这个问题不严谨。
1,如果杀人之后就发现了他的罪行,并且立案抓捕。这种情况不受追诉时效的约束。不管逃多少年抓住了都要判。(刑法88条一款)
2,如果杀人之后一直没有发现他的罪行,这种情况受追诉期的约束。刑法87条有规定,若罪行可判为无期或死刑的,追诉期为20年。就是说他犯罪之后过了20年之后才发现他有罪的,就是你说的不追究法律刑事责任。但是我们有附加,如果一定要追究他,可以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院通过就可以。
3,另外,若20年有效期内发现他有罪,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你懂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导致超过20年。这种情况一旦查明,同样不受诉讼时效约束。
这样来看法律规定还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