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有哪些?古代中国土地兼并产生的根源是什么。有什么影响?封建政府曾采取抑制兼并

土地制度

封建土地所有制:一般可分为三种类型,即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封建土地国有制和农民土地所有制。

第一,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这是封建社会占支配地位的土地所有制。它产生于春秋战国时期,直至新中国建立初的土改才被消灭。

第二,封建土地国有制,其主要形式有王田制、屯田制和均田制。

(1)王田制:王莽改制时实行王田制,是井田制外衣掩饰下的封建土地国有制。

(2)屯田制:屯田古已有之,汉代实行过,曹操总结汉朝屯田经验实行屯田制。曹魏的屯田制分军屯和民屯两种.其基本特点是屯田民只有土地使用权。后来,金朝、元朝、明朝都实行过。

(3)均田制:是我国历史上较完备的一种封建土地国有制度,它始于北魏,隋、唐两朝相继沿袭,而且还被日本借鉴、吸取。均田制以法律形式确认受田者的土地占有权和使用权,其基本特点是不触动地主阶级的利益。又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自耕农的负担,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第三,农民土地所有制。个体农民土地所有制虽不占主要地位,但却是对封建生产关系内容的重要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