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渊源和中国民法渊源?
民法渊源是指,民法赖以确定的根据及民法的表现形式,即民法法律效力的来源。我国民法的渊源少于一般意义上的民法渊源。一、一般意义上的民法渊源有以下方面:1、宪法2、民事基本法;如《德国民法典》3、单行民事法律;如美国的《侵权行为法》4、综合性单行法;如《反不正当竞争法》5、行政法规6、司法机构对民事立法所作的法律解释7、地方性法规8、习惯;即人类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行为规范9、法理;主要在大陆法系国家体现,法官在无法律、习惯可依寻时,应当依照法律的原理即法律之根本精神演绎而得的法律一般原则,来进行裁判。10、判例;英美法系国家的法院,在对案件进行判决时,如无反对理由,必须直接援引本院、同级法院、上级法院的判决,作为当案的判决依据。 二、我国民法的渊源有:1、宪法;《中华人民***和国宪法》2、法律;如《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3、行政法规;如国务院颁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4、地方性法规;即地方各级人大和政府制定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5、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文件;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6、民事习惯。 我国不适用判例和法学家的学说作为法院判案的依据。 三、民法的性质是私法,所以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简单地说即,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四、人身关系又称为人身非财产关系,指与人身不可分离而不直接体现为一定物质利益的社会关系。其特征如下:1、以主体的人身为其发生和存在的基础,即与主体人身的不可分离性;2、具有非财产性;3、人身关系体现的人身利益具有专属性。 五、财产关系是当事人以财产为内容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其特征如下1、以财产为客体;2、以经济利益为内容;3、财产关系体现的经济利益可以与特定主体相分离。 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