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中国环境规制

摘要:雾霾天气的出现以及其严重的影响再次向中国环境保护与治理敲响了警钟。中国通过在环境规制建设与治理实践中逐步建立起了自己的实践经验和法律规范,在环境资源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上发挥了显著作用。也使得中国在环境法律法规及司法执法实践中取得了巨大进步和卓著效果。但我们的环境事故和大规模的自然灾害还是时常发生,高耗能产业盲目发展已经成为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拦路虎。因此,中国环境规制还需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环境保护的高精尖技术还需进一步研发和投入,较快形成“政策推动,技术保障,市场运营”的环境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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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环境规制;环境治理

人类进入工业时代以来,机械化、电气化、电子化的工具广泛开发和应用,激发了人类对自己认识能力的放大,忘却了自己的自然身份,对自然环境和资源进行了毫无节制的疯狂掠夺,大规模的生产和排放废弃物使得自然环境遭到了巨大破坏。直到环境问题危害人类生存时,人们才恍然明白自然才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至此,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开始真正被绝大多数人重视,直至上升为环境法律问题。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不断建立健全环境规制,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地位,在环境规制建设与治理实践中逐步建立起了自己的实践经验和法律规范,在环境资源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上发挥了显著作用。

一、中国环境规制演变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70年代初至80年代末)。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问题凸显。在这一时期,中国国务院颁布了一系列保护环境的政策,而且批准并组建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

1972年,中国参加人类环境第一次会议后,制定了环境管理保护“32字方针”;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这是中国第一部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使得环境保护有法可依,标志着环境规制体系的形成,为实现经济与环境均衡发展的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进入20世纪80年代,环境问题影响经济发展愈发明显,对环境的保护和改善任务艰巨而重大,在全国第二次环保大会上,通过了三大环保政策,并确定“环境保护”为中国的基本国策;1984年颁布实施的《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决定》,明确了有关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重大问题的处置意见,同时也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的资金来源作出详细的说明;随后国务院制定了一系列环保专门法、自然资源法并发布了一系列的环境标准,环境规制不断细化和深化。

环境管理机构在这一阶段也取得较快发展。1971年成立环境保护办公室;1973年召开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后,中国开始创立国家环境管理机关,设立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组建城乡建设环保部,内设环境保护局;1984年成立国家环保局。《环境保护法(试行)》对环保机关的职责做出了明确指示。这些都标志着我国的环境规制体系化的开端。

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末至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粗放型、高能耗的生产状况给生态环境带来更为严峻的挑战,中国环境立法也随之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阶段。一方面要对原有的环境立法进行完善和修订,一方面急需颁布更多、更严格的环境保护法治法规来约束和防止企业生产对环境的破坏行为。

1989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保护法》以及《水污染防治法》;1991年,实施《超标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1992年,制定并实施了《征收工业燃煤SO2排污费试点方案》;1995年,出台《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年,实施《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划分方法》。截至1997年底,中国***运行有6部环境法律,9部资源环境法律,关于环境保护的行政法规多达28件;为了环境保护而实施的国家环保标准有300多项,行业标准29项。这些法律和环保标准为环境保护提供法律保障,深刻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推动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环境管理机构发展方面,1988年国家环保局独立运营,由国务院直属领导。国务院明确其职能以加强对环境的管理。全国各级政府部门均设立相应的环境管理部门;1993年设立全国人大环保委员会,自此,中国基本建成了环境监管机构和监管体系。

第三阶段(20世纪末至今)。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程度不断深化,面对环境出现的新问题,中国的环境保护立法领域进一步拓展,内容进一步深化,环境立法在很多领域都取得了进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对现运行的环境法律法规体系进行了有效修订和完善。

环境管理机构发展方面,1998年,组建国土资源部,主要负责规划保护自然资源的工作;2008年,组建环境保护部,参与更多国家发展规划决策,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工作进程。地方环保部门也得到进一步加强,形成一个统一监管与分级分部门监管相结合的环境监管体系。总体来说,中国的环境保护已经由原来的“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逐渐步入防止污染与经济发展并举;从点源治理,逐渐向区域综合治理发展变化;从污染尾端进行治理,逐渐转向全过程防治污染。

现阶段中国已经形成以《环保法》为核心,以环保专门法、资源法、环保法规、地方性环保规范性法规为主要内容的环境保护法律规制体系。

二、中国环境规制实施的主要工具

(一)“命令——控制”规制工具

中国最早使用的工具就是“命令——控制”型工具。“命令——控制”型规制工具,是指政府部门通过制定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以行政命令的手段强制要求企业执行,如果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或规定,就会有环保部门进行处罚,企业不能选择,只能遵从。例如“三同时”制度等。

“命令——控制”型工具的优点在于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约束性和高效性。但“命令——控制”型规制工具也有不足,如规制效率较低,规制成本较高,规制标准不易确定等。

(二)市场化规制工具

规制工具市场化,是指政府在市场经济运行中,通过利用市场机制调节企业的排污行为,不明确规定排污的标准。其最主要的特点是给予企业自主选择排污行为。 1.环境税

环境税是政府根据污染排放量征收税费,政府限定企业排污量。此时主动权在污染排放者。理性的企业选择是将污染减排的边际成本等于税费,如果企业的污染减排成本高于环境税,那么企业会选择排污,如果低于环境税,企业会选择减排,直至两者相等。

2.排污权交易

排污权交易是指政府制定污染总体排放水平,并将分成若干排污权,每个排污权代表一定量污染排放权利,在一定的市场制度下,允许企业内部之间可以出售交易多余的排污权,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买进还是出售所拥有排污权,这样政府的污染控制行政行为就变成了市场行为。相比环境税,排污权交易是一种控制污染总量较为有效的手段。该手段优点在于成本较低,灵活,排污权交易的价格是由市场的运行自发调节的。政府只需根据环保目标制定一个总体排污水平,这样既可以实现环保目标,又可以降低资源的配置成本。但缺点是容易造成污染物排放过于集中某一区域,可能会导致严重环境问题,对环保目标的实现造成阻碍;另外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可能造成市场交易成本过高。

三、环境治理效果分析

目前,我国政府已经充分认识到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性,对环境管理的领域不断扩大和手段不断丰富,水平不断提高,努力形成经济与环境相容的均衡发展模式。

中国污染防治规划发生重大的变化。1972年从开始重点集中治理工业污染,80年代,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产业合理布局步伐,积极进行技术创新,综合防治环境污染;90年代后尤其是进入到21世纪,工业污染防治从污染尾端进行治理,点源治理转向流域区域治理,从单纯的污染防治,向产业结构调整与污染防治相结合。有力的促进预防和控制工业污染,取得了明显的环境影响果。

(一)大气污染治理

1980-2010年间,有效地控制了大气主要污染物的排放。中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从1980年1600万吨上升到2010年的2185万吨,年平均增长1.2%。但从单位GDP排放量来看,每万元经济产出排放二氧化硫的量从1980年的0.114吨降低到2010年的0.009吨,下降幅度达92.5%。SO2的排放主要来自工业。2010年有249个城市出现酸雨,其中54个城市酸雨发生频率在75%以上;160个城市酸雨发生频率高过25%以上(中国环境公报2010)。大气中含有SO2是产生酸雨的主要原因,以上数字表明虽然单位GDP排放量所付出的大气污染成本大幅降低,但大气污染的绝对数量却在增加,导致酸雨、雾霾等自然灾害频现。可以看出,中国经济发展方式依然比较粗放,环境管理及环保投入及治理效果还不能满足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另外,产业结构调整进程缓慢,工业在产业结构中的比重过大,也是造成大气污染总量持续增长的主因。

(二)水污染治理

中国废水排放总量继续保持增长的态势,废水排放总量从1980年315. 3亿吨升至2010年617.2亿吨,废水排放总量增长95.7%,年平均增长3%;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从1980年的35.66%增长到2010年的95.3%;废水排放强度,也就是每万元经济产出的废水排放量,从1980年的224.6吨下降到2010年的24吨,降幅为89.3%,年均下降2.88%;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由1997年的1757万吨下降到2010年的1238万吨,下降幅度为29.5%;工业化学需氧量从1986年排放725.4万吨减少至到2010年的434.7万吨,降幅达40.4%。随着国家加大工业污染的治理控制力度,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循序渐进淘汰污染严重的企业,废水污染治理效果取得初步成效。

(三)烟尘治理

2010年全国烟尘排放总量为829.1万吨,比1980年减少了653.9万吨,下降近44%;全国每万元经济产出排放烟尘总量由1980年0.11吨降至2010年的0.003吨;工业粉尘排放总量由从1981年1442万吨降至2010年的448.7万吨,下降幅度达68.9%。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的效率明显提高,从1980年的20%上升到2010年的67.1%;环境事故发生次数从1983年的2573次下到2010年的420次,下降幅度较为明显。综上所述,大部分污染物的排放量以及污染物的排放强度呈下降趋势,这些数据说明中国的环境规制效果取得成绩比较明显,间接证明环境规制实施的必要性。

四、政策建议

(一)在环境规制政策的制定管理等层次上,加强对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深入研究并做出综合决策。在产业结构调整以及规划产业布局时,环保部门应积极介入,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完善保障法律制度。制订针对性更强更有效的环保法律法规,以法律为准绳,不断改善和扩充环境法规法律体系,提高环境执法力度,有效确保环境法规的贯彻执行。

(三)各级政府必须按照环境与经济和谐相容发展为基本出发点,遵循生态环境的规律,贯彻执行可持续发展战略。

(四)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保障环境保护有效贯彻,最主要方式就是在面临重大经济发展决策时,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对其进行评价,包括对总体以及区域经济发展规划,重大技术政策等进行评价;加强研究和示范阶段的重大决策对环境的考虑。对公***政策和立法建议涉及公众的环境权力和利益,要充分听取公众和社会意见。重视公众参与评价重大建设项目对环境产生环境影响,防止项目建成后的环境问题。

(五)按照区域环境特点,设立区域环境治理基金,形成“政府、科研、企业”全方位、多层次的环境立法、技术研发、市场推广体系,带动区域经济与环境保护同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