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货车限行规定2022

限行规定:

(一)北陵大街、青年北大街、青年大街、青年南大街、中山广场环路、西顺城隧道、风雨坛隧道、五爱隧道、奥体隧道、浑南西路隧道等,全天禁止货车驶入。

(二)中心城区的高架桥上全天禁止重、中型货车驶入。

(三)二环区域内道路(含二环路):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一切货车驶入;7时至22时禁止除轻、微型的厢式、封闭车型以外的货车驶入。

(四)三环区域内道路(不含三环路):7时至22时禁止重、中型货车驶入。

(五)四环区域内道路(不含四环路、高速公路):7时至22时禁止国Ⅲ排放标准的重、中型柴油货车驶入。

(六)轮式专用机械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畜力车等,全天禁止驶入三环路内道路。

(七)民生运输、城市运维、工程建设等确因生产、生活等运输需要,须驶入限行区域的,通过互联网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电子通行码后方准行驶。

(八)新能源轻、微型的厢式、封闭货车在取得电子通行码后,除特殊规定道路外,全天允许通行。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内容中二环路是指沈水路、揽军路、重工街、白山路、陵北街的白山路以南路段、金山路、观泉路、高官台街、新立堡东街等道路及上述道路上的高架桥。三环路是指沈阳绕城高速公路。

对违反限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