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入境最新政策

澳门入境最新政策如下:除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以及14天内有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者外,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从澳门进入内地人员,不再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措施:

1、持有效出入境证件;

2、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

3、须配合内地口岸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和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

4、未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码”的入境人员,仍须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站有权阻止出境、入境:

1、未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件,港澳同胞回乡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的;

2、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的,冒用他人往来港澳通行证件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的;

3、拒绝交验证件的,可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内地公民往来香港、澳门以及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须向对外开放口岸或者指定口岸的边防检查站出示出入境证件,填交出境、入境登记卡,接受查验。

第二十六条 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的或者冒用他人的前往港澳通行证, 往来港澳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入出境通行证的,除可以没收证件外, 依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或5日以下拘留。

第二十七条 伪造、涂改、转让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入出境通行证的,处10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依照《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的有关条 款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