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解放》作者彼得.辛格到底说了什么?
作者: 何春蕤翻译译者按:2001年三月,动物权运动之理论家、《动物解放》一书的作者Peter Singer,他为荷兰著名的生物学家Midas Dekkers的动物恋专书《亲亲宠物》撰写书评(Dearest Pet: On Bestiality,1992年出版,1994年由Paul Vincent翻译成英文出版,2000年由Verso重新发行)。这是Singer针对动物恋的少见发言,措词谨慎但论点清晰,不但指出了动物恋的现实存在,也指出动物恋禁忌背后的人类中心主义。这篇文章发表后引发轩然大波,反对动物恋的动物权组织甚至严词批评Singer(<大猩猩权益声明>的原始签署者之一)没有资格再过问大猩猩的权益问题。Singer则认为这些争议主要是一种歇斯底里的反应,「美国现在陷入了清教徒式世界观的掌握中」,他说。重度「宠」爱 (彼得.辛格)何春蕤翻译才不久之前,任何无法生殖繁衍后代的性行为都被视为(说好听一点)纵欲,或者(更糟的则是)变态,但是这些禁忌已经随着历史一个一个的倒下。当年认为用节育的方式把性和生殖分开是一件大错特错的事情,现在看来,这个说法才是老古板得稀奇。如果有些宗教还在教导信徒说手淫就是「自我残害」,那也只不过显示这些宗教早已完全与时代脱节。肛交?那是性愉悦的一部份,许多追求情欲多样化的伴侣都推荐使用。在全球许多大城市中,男女同志们公开自己的性倾向到了在一个世纪以前完全想象不到的程度。你甚至可以在美国军中搞同性恋──只要你不公开宣扬。口交?有些人认为美国前总统柯林顿的口交丑闻是选错了对象和地方,也有人认为他应该更诚实交代自己做了什么,但是没人敢说只因为他进行了这种很多州的法律都视为罪行的性活动就不适任总统。当然不是每个禁忌都垮台了。你最近有没有在派对中听人说和自己的宠物狗狗搞的时候有多爽?多半没有。和宠物做爱绝对还是个禁忌。不过,要是《亲亲宠物》的作者Midas Dekkers说得对的话,这决不是因为动物恋很少见。Dekkers是荷兰的生物学家和博物学家,他在书中收集了很多证据显示人类的「动物之爱」往往超过拍拍或拥抱或其它关切动物的正当表现方式。书中收集了很多插图,包括:一幅青铜时期瑞典的石画,画中的男人正在和一只不明种属的四足动物肛交;一只公元前520年的希腊花瓶,瓶上画的男人正在和一只公鹿性交;一只17世纪的印第安刍像显示一只鹿趴在女人身上性交;一幅18世纪欧洲的铭刻描绘了一个狂喜忘形的修女在和驴子性交,其它的修女则笑着在一旁观看;同一时期还有一幅日本画,画中的女人被一只巨大的章鱼整个抱住,章鱼看起来是用一只脚插入她的阴道,其它的脚则抚摸着她的躯体。(译按:恐于台湾信息控管的法律惩罚与尺度,这本学术书中超过一百幅以上的兽交与动物恋图片──包含生殖器性交呈现,或许会引发某些人的恶心厌恶恐惧──无法复制在网上,也无法提供超级链接。有兴趣者可自行购买该书。这是台湾学术自由的现状。)这些图像有多少成份是狂想,是过去时代留下的巨猩金刚似的原型思考?1940年代性学家金赛研究了两万个美国人的性行为,其中男性有8%、女性有3.5%承认他们曾经和某个动物有过性接触。若是农村区域的男人,比例则升高到50%。Dekkers认为在女性不愿接受婚前性行为的年代,对年轻的男性农庄工人而言,动物提供了性欲的出口。20世纪澳洲法院就经常起诉动物恋的案例,根据记录显示,农村男性最有可能和母牛及小牛进行阴道性交,次之则是母马、小马和山羊,只有很少人会和绵羊或猪性交,这些男人也可能利用小牛的吸吮本能来为自己口交。另一方面,女性和公牛或公羊性交则可能是神话多过事实。向金赛承认曾和动物有过性接触的女性中,三分之二说她们的对象是狗,真正的插入式性交则很少听说,通常女人会局限于碰触或者给动物手淫或者让动物舔舐自己的阴部。这其中的关键当然是性关系如何被定义。动物学家Desmond Morris的研究证实了一般人的观察,女孩子比男孩子更容易被马所吸引,他甚至认为「双腿跨乘一匹节奏性起伏前进的马,毫无疑问的有其性的暗含」。Dekkers也同意这个说法,他还补充:「女孩子不幸天生就比同年龄的男孩子来得性早熟,而当男孩还在玩玩具火车时,马其实是女孩的理想安慰…….」。人和动物之间的性接触,以及针对这种关系的禁忌强度,都显示我们和动物之间的复杂矛盾情结。一方面──特别是犹太基督教传统(东方则不如此)──我们总是把自己和动物划清界线,想象我们和它们之间有着宽广的、无法跨越的鸿沟;只有人才是按照神的形象创造的;只有人才有不朽的灵魂。在创世纪中,神让人掌管万物;文艺复兴时期「万物之链」的观念把人放在天使和禽兽中间;我们既是属灵的,也是属肉体的。对哲学家康德而言,人类有一种天生的尊严,使得他们自成目的,而动物则只是达成我们目的的手段工具。今日,人权(人类独有而其它非人动物没有的权利)的语言也一直维系着这个区分。然而在很多方面,我们都无法避免和动物──至少和哺乳动物──的相似性,性就是其中一个明显的例子。我们性交,它们也如此,它们和我们一样有阴茎和阴道,而小牛的阴道能让一个男人感到性满足,这就凸显了这些器官是如何的相似。我已经说过,有关人与动物性交的禁忌,源自对非生殖性行为的广泛拒斥,但是当其它非生殖的性行为都已经被社会接受,而有关动物恋禁忌的强大仇视却持续到今日,其屹立不摇很可能显示,有另外一个强而有力的力量在其中:我们渴望自己和动物在情欲以及其它每一方面都截然不同。约一世纪之前,当佛洛伊德刚刚发表他惊天动地的〈性学三论〉时,维也纳作家Otto Soyka发表了一本热情洋溢的小册,名为《超越道德的界限》。知道这本小册的人很少,现在则更已被人遗忘,但是这本小册的论辩所针对的,就正是对于那些「违反天性」的动物恋、同性恋、恋物、以及其它非生殖的性爱所设立的各种禁忌。Soyka认为这些禁忌只是在尝试限制人类性欲的无穷多样性,不但徒然无功也是搞错目标的。他认为在上述性爱形式中,只有当动物恋牵涉到对动物的残暴行为时才应该被视为非法。照这个说法来看,Dekkers书中提到的某些性行为显然有问题,而且应该被当成罪行:例如书中提到有些男人用母鸡作为性对象,把自己的阴茎插入母鸡排泄和下蛋的多功能出口(泄殖腔),而这种动作往往会使母鸡致命;有些人甚至有意在自己射精的那一刻斩掉母鸡的头,好体验它的括约肌突然收缩。这些都是明显的、毫无疑问的残暴行为。(但是,这只母鸡和其它四、五只母鸡挤在光秃秃的铁丝笼里一整年,空间小到母鸡完全无法展翅,然后被装在箱子里运到屠宰场,倒挂在输送带上被杀被支解──相较于母鸡在养鸡场里的这种命运,前面说的那种性残暴真的那么可怕吗?然而养鸡商却长年都对母鸡进行残暴可怕的虐待。) 事实上,与动物进行性接触并不都牵涉到残暴行为。很多人可能都有下列经验:在社交场合中,主人家的狗抱住客人的腿,用力的摩擦自己的阴茎。通常主人都会阻止这种狗儿失态的行为,但是私底下很多人并不拒绝被自己的宠物这样利用,有时,双方互慰的活动也可能发生。Soyka应该也会把这种行为包含在人类性欲的多样性之中。几年前我参加一个有关大猩猩的学术研讨会,遇到一位女士刚刚参观过婆罗洲李基营的红毛猩猩重返自然中心,这个中心的主任就是有时被成为「红毛猩猩的珍古德」的Birute Galdikas女士,她也是世界级的大猩猩权威。在李基营里,被捕获饲养的红毛猩猩将逐渐练习适应丛林的生活,当他们快要完全独立时就可以自由来去。参加会议的这位女士和Galdikas主任在营中散步时,突然被一只巨大的雄性红毛猩猩抓住,它坚挺的阴茎宣告了明显的企图。想要推开这样强壮的动物是不太可能的,但是Galdikas主任叫这位女士不要担心,因为红毛猩猩并不会伤害她,她还安慰这位访客的心情,说:「它们的阴茎很小。」结果,红毛猩猩在射精以前就丧失了兴趣。这个故事令我惊讶的是,对这位长年和红毛猩猩为伍的Galdikas女士而言,被红毛猩猩当成性对象,并不是什么值得惊讶和恐怖的事情。红毛猩猩求欢举动的潜在暴力可能令人忧心,但是红毛猩猩的求欢举动并不令她忧心。这可能是因为Galdikas主任很清楚了解:我们都是动物。更明确的说,我们都是大猩猩。这个事实并不使跨种性爱「正常化」或者「自然化」──不管这些常常被误解的字眼是何意义──但是至少暗示,承认这个事实并不会冒犯到我们人类的地位或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