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转移

法律主观:

因人民法院、 仲裁委员会 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2)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等等。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九条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