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证的婚姻纠纷应该怎么解决
没领证的婚姻纠纷可以起诉解决。
婚姻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
1、离婚时,夫妻的***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3、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同财产;
4、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5、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6、夫妻双方分割***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夫妻***同财产的范围如下:
1、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
6、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8、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综上所述,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对当事人做出合理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