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法律法规3月起开始实施
新的法律法规3月起开始实施
修订后的证券法正式施行。新法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的证券发行制度,不再规定核准制;将企业发行股票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改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对发行人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要求,大幅度提高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还完善了对违法行为人的证券市场禁入制度。
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有调整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同档税率的,均按1%征收。
2.商业房贷利率调整 借款人可“二选一”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将就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进行转换。这意味着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也将进行转换。借款人可与银行协商确定选择固定利率,或者是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试点网上查询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
上海、江苏、广东等6个省(市),将先行试点网上查询交通事故处理进度、结果,对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较大财产损失、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各方,均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网页、“交管12123”手机APP查询事故处理进度、结果。这一措施将在全国全面实施。
4.试点“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
公安部将在重庆、四川、广东深圳等地试点推行“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制度”。根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达到相关要求的,可以申请减免现有累积记分中的记分分值。在一个记分周期里,每个驾驶人累计最高可减免6分。
5.禁止人肉搜索 流量造假等违法活动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开始施行。规定明确,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和“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不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