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徽的会徽含义

会徽的外形与内形为一大一小两个同心圆,象征律师协会的凝聚力与向心力。

内圆上部均匀排列五颗五角星,其排列方式即区别于国旗上五角星的排列,又凸现了中国的含义。

内圆下方由三组正反相背的“L”组成。“L”是汉语拼音LVSHI及英文LAWYER的第一个字母,代表律师。

数个“L”的组合喻意律师协会的团体精神,象征律师之间相互连接、协调,形成和谐的整体和强大的力量。

每个字母的基部长短不同,头部平齐,象征法律的平等性,司法的公正性。

同时三组“L”的排列组合,从外形上看,既有相互支掌的“人”字形,取众志成城之意,又有视觉主体为“天平”的变形,象征公正、公平。

整个画面设计为众多个体的组合***同托起五颗灿烂的五角星,喻意着由广大律师组成的律师协会,沿着有中国特色律师制度的道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开拓进取,不断壮大。

设计的中心部位强调了垂直线的运用,直线给人以向上、正直的感觉,隐喻律师刚正不阿的品格与维护司法公正的行业特征。

会徽的设计以蓝色为主要色调。蓝色象征着沉着、冷静、稳健、理智,包含希望。淡黄色 / 银白色有稳重庄严的意义。蓝黄相配有着庄严沉实,清浊相抗之义,意喻了律师的执业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