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是

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是指公民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有权获得国家或社会的物质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和国社会救助法》,公民获得物质帮助的条件如下:

1. 经济困难:公民因生活困难而无法维持基本生活,如无法支付住房租金、水电费用等。

2. 丧失生活能力:公民因年老、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丧失生活能力,无法自理或无人照顾。

3. 丧失生活来源:公民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丧失生活来源,如农作物受灾、失业等。

4. 特殊困难:公民因家庭暴力、婚姻家庭问题、孤儿、残疾等原因遇到特殊困难,需要物质帮助。

以上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的主要条件,但具体的条件还需要根据不同地区和情况进行细化和补充。同时,公民获得物质帮助也需要符合一定的程序和条件,如申请、审核、发放等。具体的程序和条件可以参考当地的社会救助政策和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不是一种权利,而是一种社会救助手段。公民应该尽力自立自强,遇到困难时可以向国家或社会寻求帮助,但也应该积极参与社会生产和建设,为自己和社会做出贡献。

法律依据:

《宪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