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规章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

法律、法规、规章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

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从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和规章都属于广义上的法律,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它们之间在制定机关和法律效力上存在明显的差别。

一、法律

从狭义上讲,法律仅指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文件。立法机关是哪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一般都会用“法”字来命名,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等。

二、法规

法规包括两种: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1、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颁布,行政法规往往会用“条例”、“规则”、“办法”、“细则”等来命名,比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

2、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有立法权的地方国家机关依法制定与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也就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制定。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地方性法规往往也会用“条例”、“办法”等来命名,比如《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等。

三、规章

规章包括两种: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1、国务院部门规章

国务院部门规章由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制定。国务院部门规章通常也会用“办法”、“决定”等来命名,比如《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

2、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较大的市(如省会)的人民政府在职权范围内制定。地方政府规章一般用“办法”、“规定”来命名,不能用“条例”。

这些规范性文件之间的效力等级是怎样的?

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2、国务院部门规章VS地方性法规 二者效力无高下之分

3、地方性法规>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4、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VS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 二者效力无高下之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