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权力的保护,法律责任能够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是这样的。法律是国家对社会中的自然人、法人、其他团体等社会主体的规制规范,所以它既是人民的权利保障书,也是人民权利维护的利器!权利是开发社会生产力的动力,社会生产力进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劳动者(人)和生产资料(物)是社会生产力的两个基本要素,只有这两个要素得到保护,并有机地结合,生产力才能被开发出来。这两个要素,在资本主义社会分别通过法定的“人权”和“物权”得到保护的。法律对人和物的保护,使资本主义社会创造了比前资本主义社会高出千万倍的财富。现行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公民个人财产和公***财产一样神圣不可侵犯,公民合法收入和私人财产一视同仁地受法律保护,这有效地保护劳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人翁精神,保证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在所有公民权利中,人身自由权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如果一个人不能按他自己的意志选择自己的生活和行动,失去人身自由,就意味着他失去了作为一个人的应有权利,它是人之为人的前提和标志。例如山西洪洞县“黑砖窑事件”中的众多受害人,他们显然已经被沦为“窑奴”。如果他们人身自由权不被侵害,还可以跑出来借助法律赋予的权利与这个黑心窑主的违法甚至犯罪行为进行抗争;假如这些受害人还可以自由依法维护其自身的正当权利,不致于造成山西洪洞县有这么多的政府官员因渎职而受到党政纪的处分甚至绳之以法。惨痛的教训证明:一个人只有有了自由,才能维护其因自由而拥有的其它一切权利。 没有对他人权利的尊重和保护,就不可能有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公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仅为了自身的个人需求,更具有对社会群体稳定、协调、良性发展的作用。因为公民权利的正常行使,在公平、公正的法律制度和程序的作用下,具有反侵权、反暴力、反腐败、反渎职等功能,它能够抑恶扬善、纯化社会风气。从这个意义上讲,保障公民权利正常行使对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具有以下作用: (一)保障公民权利正常行使,可以对抗侵权和暴力。现实中强势对弱势权利的侵害,往往以暴力或精神摧残的形式出现,他们无视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权,依仗着自己有钱有势而为所欲为,他们以强欺弱、弱肉强食,致使强者更强,弱者更弱,导致社会物欲横流、充满血腥和暴力。所以,为了减少和预防任何针对公民权利的一切侵害,法律必须鼓励受害者行使权利来对抗一切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