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护理立法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对护理立法的叙述不正确的是:护生在熟练掌握操作技能的基础上独立对病人实施护理。

护理立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或废止有关护理活动的规范性文件。维护护士的合法权利通过立法,使护理人员的地位、作用和职责范围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护士在履行法定的职责时,其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国家的支持和人民的尊重,任何人都不可随意侵犯和剥夺。

护士执业权利的法律保护,增强了护理人员对护理专业的崇高使命感和安全感,激励护理人员充分发挥自己的最佳才干,尽职尽责的为公众的健康服务。维护护理对象的合法权益护理法向护理人员和公众展示了护理执业的各项法律条款,规定了执业准入标准、执业活动范围和行为规范。

护理立法原则:

1、体现宪法权威的最高原则。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法律方面,它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威,护理法的制定必须在国家宪法的总则下进行,不允许有任何与其相抵之处。护理法规也不能与国家已经颁布的其他任何法律条款有任何冲突。

2、符合本国护理实际的原则。

护理法的制定,一方面要借鉴和吸收发达国家的护理立法经验,确立一些先进目标;另一方面,也要从本国的文化背景、政治、经济状况出发,兼顾全国不同地区护理发展水平,确立更加切实可行的条款。假若脱离本国实际,势必难以实施,这不仅失去了立法的先进性和科学性,同时也失去了立法的有效性。

3、反映现代护理观的原则。

近几十年来,护理学从护理教育到护理服务,从护理道德到护理行为,从护理诊断到护理计划的实施、评估,乃至护理咨询、护理管理等已形成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只有经过正规培训且检验合格的护理人员,才有资格从事实际护理服务工作。护理法应能反映护理专业的这种垄断性、技术性和义务性特点,以增强护理人员的责任感,提高社会效益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