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疫情停工期间工资怎么算

确诊被隔离在医疗机构或指定地点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在隔离期间,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文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通过以上规定,在此情况下,公司需按时向员工支付工资,否则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2)因政府防疫措施被封控在家或非办公场所a.可以进行居家等远程方式办公公司可安排员工通过此方式能够完成工作任务,视为员工正常出勤,企业应正常支付工资;员工居家工作量明显减少的,公司可以与员工协商一致调整工资支付金额。

b.无法进行居家等远程方式办公

对不具备居家等远程方式办公的,公司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期,并按照假期支付工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公司需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工资。工资中包含的各种福利津贴,不属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免除;属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应与员工协商减免。

: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期间,用人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内部办公自动化(OA)系统、微信群组等形式,将涉及停工停产、变更劳动报酬、调整工作方式和工作时间、轮岗轮休等直接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等相关方案和意见,交由工会或职工代表征求意见。经协商确定仅适用于疫情期间,并传达或告知劳动者的,可视为履行了民主协商和告知程序。

法律依据: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