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建筑企业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责任书,责任书是写明责任,明确应该承担的任务的文书。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责任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建筑企业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筑企业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1

 一、签订《责任书》的相关方

 甲方:

 乙方: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建设工程处企业标准《HSE承诺管理程序》Q/CJG2003.1-2015、《油气田地面建设作业队岗位作业手册》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

 2、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3、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8、安全生产中涌现的优秀班组或优秀个人,项目部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者,项目部予以特别嘉奖。

 9、对违规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50元到500元的罚款,屡教不改者项目部有权进行劝退。

 10、对在生产中因个人过失或违章行为而造成险情或造成小的事故的,项目部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警告、处分并处罚款。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制止他人违章行为,有权拒绝违反安全劳动保护法规、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2、 服从项目部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不违章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自觉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少于24学时),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严格遵守“六条禁令”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带火种进入现场,严禁酒后作业。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得私自串岗作业,工作时不得打闹、开玩笑或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其他事情,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严禁带无关人员入厂。

 5、 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及时报告事故隐患。

 6、因个人违章行为发生工伤事故或造成他人伤害的,除承担事故责任外,还将视情节给予经济惩处;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予以辞退。

 7、 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而造成项目部设备、财产重大损失的,除承担相应的赔偿外,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对恶意破坏项目部设备、财产的个人,项目部将追究其经济责任及刑事责任。

 8、 在项目部上班期间因个人私事外出者,安全责任自行承担。需离厂二小时以上时必须填写离厂登记表。

 三、其他

 1、已签订《责任书》并能自觉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可上岗作业,凡未签订《责任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2、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项目部委托现场负

 责人与在职员工签约并督促执行。

 在职员工(签字): 年 月 日

 现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 (盖章):

建筑企业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2

 甲方(公司):

 乙方(项目经理):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面的安全职责,进一步提高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保障公司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省市法令法规,特制订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所有项目部必须与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与检查执行依据。

 一、 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

 2、项目经理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3、项目部队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中,不得挪作他用。

 4、项目部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5、项目部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

 人,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设置明显标志。

 6、实现目标管理,加大施工现场事故隐患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施工发生,杜绝死亡事故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了立即上报集团公司。

 7、工程开工前15日办理安全开工备案手续,将单位工程人员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信息准确填写,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工。

 8、工程开工前15日内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同时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安全评估,签订防护用品费用预约。为办理安全报监的,不得开工。

 9、塔吊在使用之前必须向相关部门报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10、公司工程部是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的主管部门。负责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对分公司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利。

 11、其他未注明的责任详见国家、省和市法令法规。

 二、安全管理目标承诺

 1、事故管理

 特大事故、重特大事故为零;一般事故死亡率、重伤率为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95%以上,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90%以上;事故及时结案率100%。

 2、安全管理

 (1)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和项目执行率达到90%。

 (2)施工现场每月组织2次由分公司主管经理或项目经理组织的安

 全大检查。

 (3)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达到100%。

 (4)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

 (5)施工现场塔吊报检率达到100%,脚手架及高空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物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6)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3、安全教育

 工人前三级教育率达到95%,特种工人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三、奖惩

 1、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评分标准进行考核。奖罚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2、发生特大、重大伤亡事故,有分公司或项目部对伤害人进行经济补偿,并给予项目经理10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叫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3、发生经济损失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小于50万元者,罚项目经理10000元;直接经济损失在50~100万元之间者,罚项目经理50000元。

 4、发生伤亡事故不及时报告的,对项目经理罚款5000元,隐瞒事故不报或者阻碍调查的,罚款20000元。

 5、全年无事故,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的单位,对取得省、市安全文明工程的项目,按照公司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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