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吗

认购书具有法律效力。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签订认购书后,开发商应当与购房者在约定的期限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认购并不是买房的必经过程,若看上了某一个项目的房子,担心错过,必须签订认购书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买房认购书内容一般包括,认购物业、房价、付款方式、认购条件这些内容。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几点:

1、在合同中,注明与开发商谈定的付款方式

现买房的付款方式一般就是全款或按揭(分期),为了避免后期出现争端,在合同中最好是注明假设申请不到银行按揭时订金等预付款的处理方法。

2、明确注明房屋面积

所购房源面积要明确注明公摊是多少,实际使用是多少。注明如面积误差超过约定范围,购房者有权退房并追缴利息损失。

3、仔细研读补充条款的内容

如果购房者认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仍不够详细,可以再签订一个补充协议,把双方认为应该约定的内容规定在补充协议中。应当注意的是,有的开发商事前已拟好了补充协议,这些协议多是按开发商单方面意愿拟定的,购房者应多加注意。仔细研读补充条款,注意补充条款是否与正式合同相冲突,对不同意的条款可以提出修改,自己有什么需要补充的也可以提出。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都可以修改。避免因为自己疏忽而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或民事纠纷。

综上所述,认购书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定金法则也是有效的。很多购房者认为只有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认为认购书并不是正式的合同。然而认购书是对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房屋交易的有关事项的初步确认,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