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民陪审员的好处和作用是什么?
人民陪审员现实意义和作用如下:
1、有利于司法公开,体现司法公正。
2、有利于案件审理,提高案件的审结率。
3、有利于人民法院调解解决案件,取得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双赢。
4、有利于法律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和国宪法;
(二)年满二十八周岁;
(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扩展资料:
人民陪审员权利义务
1、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2、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
3、人民陪审员应当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
4、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受法律保护。
5、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行审判职责。
6、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