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改名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

公民姓名更改,需要提供以下资料进行办理:1.申请人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供书面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或居委或在读学校同意证明。父母同意更改的书面报告、出生证、父母结婚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的依据。2.可以由孩子或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在校学生需提供校方证明去派出所办理改名手续就可以了。3.凡因户口登记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由造成差错的派出所出具证明,经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更正。4.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被收养或被认领的的人,年龄较大的需征得本人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