搏击比赛中选手被打死,对手犯法吗?

众所周知,搏击是一种对抗性非常强的运动,尤其是综合格斗比赛,选手被打伤是经常发生的事情。近日,UFC 249落下帷幕,曾豪取12连胜的夜魔遭遇空前失利,脸上被打出了大口子,血流如注,这种情况在UFC比赛中经常上演。事实上,搏击比赛中选手不止会受伤,严重时可能会有选手送命,尤其是在比赛双方实力相差悬殊的时候,比如去年四川成都大学生首登擂台便被KO身亡。那在搏击比赛中,选手被打死,打他的对手会触犯法律吗?我们不妨从以往案例中,寻找一下结论。还记得在2011年,河南散打新秀上官鹏飞,在与武警队选手崔飞打散打功夫王争霸赛的80KG半决赛时,在第2回合被崔飞摆拳KO,结果导致上官鹏飞住进医院,并最终不治身亡。有种说法是崔飞用拳打到了上官鹏飞的后脑,导致上官鹏飞被KO。

这个案例结果是崔飞没有因此被判刑。再讲一下去年四川成都发生的一个案例,一位大三学生首次登上擂台,被一位金腰带选手KO,结果同样被KO送进医院后不治身亡。这个案例结果并没有敲定,但KO大学生的对手,大概率不会被判刑。这是因为在职业比赛中,选手上台前,往往需要签署一份协议,内容大致是已知晓比赛中所可能出现的意外,包括受伤甚至身亡,并愿意为此负责。作为赛事方,可以不为选手身亡负法律责任,但它会负其他责任。比如在赛事举办前,赛事方必须为每个打比赛的职业选手购买保险,提供专业的医疗团队,同时要为比赛安排裁判,以便选手出现意外时能够得到专业及时的救治。而且一旦选手受伤住院,保险公司赔付的金额不足以支撑支出,赛事方有义务去补差价,但这不是硬性规定,主要看赛事方意愿。

而作为比赛当事人,KO对手致其死亡的选手,只要没有出现对方失去抵抗能力(比如KO)后继续击打的,大概率不会背负法律责任。但作为KO对手的当事人,一些赔偿责任,包括一些心理负担,还是要背负的。对此,你怎么看呢?冷眼书生SIR原创,欢迎互动留言,转发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