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无法提供财务资料的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财务资料全部或部分毁损灭失,破产企业无法移交。

这种情况原因往往比较复杂,可能是由于相关人员故意导致的,也有可能是由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聚众哄抢等原因导致的。即便通过种种途径对财务资料进行交叉比对、补充完善,仍旧有非常大的可能性无法完全查清。对于破产企业的管理人而言,可能带来非常大的执业风险。对于破产企业的债权人而言,可能导致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