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中不得添加什么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食品的定义为,可供人类食用或饮用的物质,包括加工食品,半成品和未加工食品,不包括烟草或只作药品用的物质。
食品可划分为内源性物质成分和外源性物质成分两大部分,内源性物质成分是食品本身所具有的成分,外源性物质成分是食品从加工到摄食全过程中人为添加的或混入的其他成分。
根据食品成分的含量,可以将食品的成分大致分为八类,即蛋白质、脂肪、糖类、无机质、维生素、水、膳食纤维素和甲壳素等。
《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规定: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经营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因此,如果未取得生产经营食品的许可证而生产经营食品,虽然该食品可能确实不具有危及人体健康的危害,但从维护食品监管制度出发,也应对该食品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四条规定:
“禁止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有些食品虽然超过了保质期,但不一定对人体健康有现实的危害,尤其是在超过保质期时间较短的情况下,但生产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本身是法律明确禁止的,故应当将该食品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