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后问斩猜法律名称

画面切到了古代,县衙之上,县令端坐在堂中,堂下跪着待审的犯人,场面一度十分的严肃。公堂下的犯人所犯是偷盗主人家的钱财,并且被发现后还火烧房屋,将追捕他的衙役打成重伤,按照当时的律例,应该被判处“秋后问斩”,这种大逆不道,以暴力手段危害其他人的财产与生命安全的行为,在当时是被认定为十恶不赦的罪名。

在当时,生产力水平很低,想要积攒财物,得靠着几代人的努力才能积攒到一定程度,一场大火付之一炬,而罪犯本人还是个穷光蛋,唯有依法处死才能弥补受伤者的心灵,震慑他人,以达到警示他人的目的。

按照我们现在的理解来说,他其实罪不至死,但是在当时那个情况之下,貌似也只有处死这一条路才能息事宁人了。按照当时的律例,罪犯被判处“秋后问斩”后,押送到监牢等待处斩。

既然要处斩,为何非要等到秋季呢

我想在座的各位不止就我一个人有这样的疑问吧,为何县官大人在被追问此问题时表示:秋季处斩,好处多多呢?

古人刚刚由原始社会踏入到封建农耕社会,整体的法律意识并不强,不管历史上的哪个时期,惩罚都不是目的,而斩杀百姓更不是当朝统治者所愿意去做的。在当时,古人的生产力水平很低,而他们的法律意识又非常的淡薄,因此在管理底层百姓的问题上,统治者所面临的挑战也是最艰巨的。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统治的最高标准就是既让百姓干活,又不能让他们闹事,还不能让他们反叛,唯有达到一个平衡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于是统治者制定了不同程度的刑罚来管理底层的百姓,最高程度的刑罚就是杀头。

杀头分为 “斩立决”与“秋后问斩”。凡是犯了十恶不赦的罪过的,都要处以“斩立决”,例如:谋反,谋逆、不忠不孝,这些是封建社会的核心,凡是涉及到君权、父权、神权与夫权的罪过,均属于大逆不道之罪,需要处以斩立决,这基本上就没有翻案的余地了。

秋后问斩”对比“斩立决”好处就比较多了,首先一点便是,秋后问斩顺应天时

王者配天,谓其道。天有四时,王有四政,若四时,通 类也,天下所同有也。庆为春,赏为夏,罚为秋,刑为冬。

帝王颁布法令来管理天下百姓,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因此帝王的作为也应当顺应天时,春、夏、秋、冬分别用来对应庆、赏、罚、刑。自此“秋冬行刑”便被封建统治者广为推崇。

第二点: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古代的侦查手段有限,很多的时候便会出现错判与漏判的行为,但是案子又不能长期不结案,因而就只能按照当时的证据,根据当时的法令宣判。生命是宝贵的,对于任何人来说都只有一次,那些被判了秋后问斩的人,还可以从春天等到秋天,留下几个月的时间来反复核查案件情况,这是对犯罪者本身负责,也是对统治者自己负责。

运气比较好的话,犯罪者还能等到天下大赦,最终被无罪释放,如果一直到秋季都没有什么新发现,那么就只能认命了。

死人是没有办法产生价值的,这对于统治者来说也不是最好的选择。尽最大的努力核查案件本身的真相,对每一个人的生命负责,不管对于其他人还是统治者本身,都是一个最好的选择。

第三点:价值最大化原则;惩罚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根本。当这名罪犯犯的罪已经没有办法教育本人警示他人了,那也只能榨取罪犯最后的一丝价值即:警示他人。古代百姓以耕种为主,春播夏耘秋收冬藏,秋收完了之后,这一年的收成才算是进了腰包,也才有心情来关注一下,到底是谁犯了什么罪了。

而官府也可以借此来教育那些没有犯罪的百姓,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

讨论

自古真情留不住,唯有套路得人心,连一个问斩都套路满满,所谓的“秋季处斩”只是一个由头而已,站在统治者本身的角度上,他们有事没事的大赦天下,也是为了以一个正当理由来保护自己的这一部分“财产”。

这也解开了我心中的另一个谜团,统治者为何有事没事的就大赦天下,除了向天下展示自己隆恩浩荡之外,这一部分资源对统治者来说才是最实惠的。